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废旧设备竞价处理招标文件
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
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就1台MQ4030型固定式门座起重机(以下简称固定吊)按照废旧设备外卖进行招标处理,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。
1.标的名称: 黄埔港务分公司1台废旧MQ4030固定吊外卖处理。
2.公告时间:2018年12 月 6日至2018年 12 月12 日。
3.报名和发放标书时间:2018年 12 月6日至2018年 12月12 日,每天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6:30 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4.资格审核:提供有效证件,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,登记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、资料不齐者不予登记报名。报名企业、组织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正本扫描登记录入系统记录。
(1)标书购买人需提供下述资质文件供招标人审核:①经办人身份证、②法人授权书(原件)、③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(复印件)、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(具有门座式起重机安装、维修A级资质)复印件。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。
(2)报名时需提交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、传真号码。
5.投标保证金:需按标书文件要求缴纳叁万(¥30,000.00)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。
6.投标截止时间:2018年 12 月14日16:30时整。
7.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:
招标单位: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
通讯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8号1-4楼
邮政编码:510700
联系电话:020- 82153274
联系人:黎远雄
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
2018年 12 月 6日
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
2.0
招标项目说明
2.0.1 该拟处理的固定吊位于黄埔港务分公司洪圣沙码头,自编号为门68,型号为MQ4030,于2006年由红光港机厂制造,因洪圣沙地块政府收储,所以该设备拟按废旧设备进行外卖过户处理。该设备目前已办理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,并处于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。
2.0.2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3万元自动转为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。
2.0.3 该设备要求中标方在外卖过户合同交易签署后40天内完成过户及搬迁工作出让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。逾期则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并解除合同。
2.1勘察实物安排:
时间:2018年 12 月 13 日上午9:30在黄埔区港湾路黄埔港务分公司码头大门口集合 ,由黄埔港务分公司派人带路前往。(交通工具自备,9:30前未到集合地的,将被视为已了解该勘察实物。)
联系人:李工 联系电话:13710132866
2.2 投标保证金
2.2.1投标人应缴纳相应投标保证金叁万(¥30,000.00)元。
投标保证金按下列开户行、账号办理转帐或交纳现金,并在投交标书前缴纳。
开户名称: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
账 号:44001470901053002189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
2.2.2本公司在确定中标单位后,会即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(本金无利息)事宜,招标人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。
2.2.3发生下列情况时,投标人的保证金不退回:
(1)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;
(2)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放弃受让;
(3)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,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本单位签署交易合同的;
(4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2.3 招标文件
2.3.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:
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;
第二部分
投标须知;
第三部分
合同主要条款;
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
;
2.3.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要求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,将被拒绝投标。
2.3.3招标文件的澄清
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,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人。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2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。
2.4 投标文件
2.4.1投标文件构成
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
(1)投标函,需包括投标报价,联系人、联系地址、电话及传真电话等;
(2)
投标人的有效证件、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(包括处理同类型设备业绩证明,如合同,门座式起重机维修、拆卸特殊施工资质等),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,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;
(3)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。
2.4.2投标函格式和份数
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函格式。份数为壹份。
2.4.3投标报价
(1)按招标内容以总价方式报价,投标报价为招标人净收价,其他一切费用(包括设备转让所产生所有手续费用)由中标人负责。
(2)最低限价为:330,000.00元(叁拾叁万元整);
(3)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。
(4)报价包括大写和小写,当小写和大写不一致时,以大写为准。
2.4.4投标人的有效证件
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《招标公告》的资格审核部分。
2.4.5 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
(1)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密封,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。
(2)投标文件信袋上应写明:
a.招标项目名称:黄埔港务分公司1台废旧MQ4030固定吊外卖处理
b 投标人名称和详细的邮寄地址。
2.4.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
投标文件自截标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有效。
2.5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,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,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。
2.6 投标
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
12 月
14日16:30时前,将投标文件送达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38号603室。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。
2.7废标条件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。
(1)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;
(2)没有提供资质的。
(3)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;
(4)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志、密封;
(5)未经法人代表(或其授权代表人)签章或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;
(6)未按规定格式填写、关键内容不全、字迹模糊、难以辨认的;
(7)投标金额低于最低限价的。
2.8开标、评标、定标
本单位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、本公司有关规定,在监察部门派员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开标,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(小组)评标,综合投标价格、处理完成时间、投标人提供拆卸处理方案(内容应包括人员安排管理、安全管理、技术方案、工程进度安排等)等因素评审,在充分考虑处理完成时间及投标人提供拆卸处理方案基础上,原则上以价高者作为中标方。不退回投标文件。
2.9中标通知
2.9.1确定中标人后,本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,通知中标人。
2.9.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,中标人应与本单位联系,办理相关手续。
2.9.3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(本单位正式通知中标人可以签订合同起2工作日内)与转让单位签定交易合同,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。招标人将可选择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。下一中标候选人在收到通知后,未在规定时间内(2个工作日内)与转让单位签定交易合同,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,以此类推。该项目内所有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均罚没履约保证金。
2.9.4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标转包第三方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,并罚没投标保证金。
甲方:(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)
乙方:(中标人)
一、中标金额为甲方的净收价。本次处理的该台固定吊的过户、拆解费、运输费、税费、人工费等由中标人负责。
二、产权转移:甲方收到乙方中标总金额后,发《到帐通知书》给乙方,乙方收到通知书后,视为该设备的产权转移到乙方,乙方负有该设备的保管等相应责任。
三、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安全协议。(作为合同附件)
四、乙方必须在甲方开出《到帐通知书》后,按投标书内投标方承诺的完成时间内完成拆卸并运离黄埔分公司,否则甲方会作出相应处罚,甲方原则上不提供任何机械给乙方协助处理该台设备。
五、付款方式:合同签字生效后二天内,乙方一次性将中标总金额以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,甲方开具发票给乙方。
第四部分
投标函格式
为了方便投标人,招标人提供投标函格式,仅供参考。
1、
投标人可剪下虚线下方,按格式填写并盖公章。
2、 投标人也可以自己打印投标函填写并盖公章。
委托函
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:
兹委托我司员工
(填全权代表人名称),身份证号:
为全权代表,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的一切有关事宜(包括但不限于拿标书,查看货物,缴纳投标保证金,合同签订等),并进行投标。
请予以办理。
(投标人公章)
日期:
投标函
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:
(投标人全称)授权
(填全权代表名称)为全权代表,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的有关活动,并进行投标,为此:
1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全部投标文件共壹份。
2、 黄埔港务分公司1台废旧MQ4030固定吊外卖处理 投标报价为(大写)
万元人民币,小写 万元人民币;处理时间
日历天;
3、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,包括招标补充文件,不存在不明晰及误解。
4、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。
5、保证忠实地执行买、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,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。
投标人公司名称(盖章):
法人代表或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